重拳出擊!大店鎮深入開展非法采砂洗砂整治
原標題:重拳出擊!大店鎮深入開展非法采砂洗砂整治
近日,大店鎮召開非法采砂洗砂整治工作推進會,對深入開展非法采砂洗砂整治工作再部署、再落實、再推進,以最堅決的態度、最迅速的行動、最果斷的措施,切實維護良好生態環境。
會議要求,要強化責任意識,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原則,落實監管責任,用最短的時間,對政務熱線摸排的非法采砂洗砂投訴問題進行摸底調查,統籌把握責任主體、違法事實是否成立、前期辦理進度等情況。同時,把相關政策法規及時宣傳到戶,全力以赴抓好整治各項工作,堅決抓出聲勢、抓出效果、抓出正氣。
2月24日,接到群眾舉報后,大店鎮綜合行政執法部門高效整合各方力量和資源,形成執法合力,深入現場,依法取締非法采砂點一處并當場沒收其相關工具。
下一步,大店鎮將持續保持打擊非法采砂整治的高壓態勢,加強巡查監管、嚴查嚴控,同時暢通群眾反映渠道,加大群眾的意識宣傳,并定期組織打擊取締情況回頭看,形成常態化機制,落實河湖清四亂工作,確保存砂資源得到科學合理開發利用,實現生態良性發展。
相關法律知識鏈接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具體規定如下:
第三百四十三條 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的,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范圍采礦的,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經責令停止開采后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采取破壞性的開采方法開采礦產資源,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規定如下:
第三十九條 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的,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范圍采礦的,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的,責令停止開采、賠償損失,沒收采出的礦產品和違法所得,可以并處罰款;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單位和個人進入他人依法設立的國有礦山企業和其他礦山企業礦區范圍內采礦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擴展資料
1、開采下列礦產資源的,由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審批,并頒發采礦許可證:
(一)國家規劃礦區和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內的礦產資源;
(二)前項規定區域以外可供開采的礦產儲量規模在大型以上的礦產資源;
(三)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
(四)領海及中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的礦產資源;
(五)國務院規定的其他礦產資源。
2、非經國務院授權的有關主管部門同意,不得在下列地區開采礦產資源:
(一)港口、機場、國防工程設施圈定地區以內;
(二)重要工業區、大型水利工程設施、城鎮市政工程設施附近一定距離以內;
(三)鐵路、重要公路兩側一定距離以內;
(四)重要河流、堤壩兩側一定距離以內;
(五)國家劃定的自然保護區、重要風景區,國家重點保護的不能移動的歷史文物和名勝古跡所在地;
(六)國家規定不得開采礦產資源的其他地區。
3.未經批準私自取土洗沙構成犯罪,經責令停止開采后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4.未經批準私自取土洗沙,經有關部門責令停止,拒不執行的,構成非法采礦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如果取土的地方是耕地的,破壞耕地達到五畝以上,構成破壞耕地罪。
編輯 | 張致楠
審核| 葛堂雷 劉山清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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